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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职责表述:法治体系建设
1.负责组织推进局及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落地执行。
2.负责牵头推进法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系统业务培训。
3.负责法务工作考核管理,推动上级考核事项落地执行到位,组织拟订子企业法务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办理年度目标责任状签署事务,牵头开展子企业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考评。
4.负责对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及外部机构日常对接事务进行归口管理,牵头主办外部对接相关跨岗位综合性事务。
(二)职责表述:普法管理
负责牵头推进党委中心组学法、各级领导专题普法、员工全员普法等工作。
(三)职责表述:授权管理
负责局单项授权书办理,提出授权书内容、格式及程序合规性审核意见;开展所属企业综合授权管理,督导所属企业对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综合授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综合授权体系。
(四)职责表述:知识产权管理
负责局、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相关事务,指导子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纠纷应对,研究知识产权价值提升工作。
任职资格:
1.年龄:35岁以下,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良好,综合能力素质比较优秀的,可考虑酌情放宽条件;
2.专业、教育水平及资格证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经验:4年以上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3年以上),有法治体系建设管理经验优先或建设工程类法务工作经验优先;
4.具有工作热情、拼搏精神、担当精神,抗压能力强,能适应经常性出差和加班。